8446-宿豫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1)1号通告

2024-04-17 17:13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关于做好冬春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散发性、聚集性疫情频发,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增多,诸多因素叠加,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防护意识,居家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不握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与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境外来人、解除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接触。

2.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全区商超、餐厅、旅馆、酒店、营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一律查码、测温,设置“一米线”,不戴口罩者拒绝入内。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要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遵守“一米线”。

3.大型活动一律压缩或取消。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一律不举办大型的联欢、聚餐、商演、展览、促销等活动。年货大集、庙会、灯会、房展会等一律取消。

4.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提倡不出市。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区,尚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倡就地过节,不要返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提倡电话、微信、网络拜年。减少聚餐,家庭聚餐原则上不超过10人。

5.谨慎购买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网购。

6.提倡“红白事”简办。压减堂食规模、减少人数、缩短时间;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有旅居史人员参加。

7.及时就医诊疗。如有发热、咳嗽等与疫情感染相似症状,需第一时间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诊疗。

8.涉疫风险地区来人主动报告有家人从境外返回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园区)报备。家庭成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应及时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告。

疫情防控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区广大市民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全力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共同守卫宿豫美丽家园。

区防控办电话:

0527—84465651

区疾控中心电话:

0527—84465695

豫新街道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0989022

下相街道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0988036

顺河街道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282077

关庙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720008

来龙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860003

仰化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772029

大兴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8032699

80876671

侍岭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880229

曹集乡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853001

丁嘴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790003

陆集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0701515

新庄镇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878575

80701608

保安乡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892056

宿迁化工园区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1880383

宿迁高新区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498603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4284905

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疫情防控机构电话:

0527—81221629

宿豫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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