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案发现场的女人:广西贺州灭门案侦破纪实)

2024-04-26 14:27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2011年5月2日中午13点30分,广西贺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个女人打来的报警电话,也正是这个电话,揭开了震惊全国的贺州灭门大案。

案发地是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爱民路上的一栋民宅内,屋内一家4口都被人杀害了。

进入现场以后是一个大厅,大厅有三个卧室,其中被害人夫妇在一个卧室,儿子在一个卧室,女儿在一个卧室。

案发现场的女人:广西贺州灭门案侦破纪实

被害夫妇

男性死者叫周子雄,他的职业是贺街地税分局的局长,44岁,女死者叫凌小云,是男死者的老婆,46岁,职业是个体户,另一个女死者叫周雪,16岁,是第二高中的一个学生,另一个男死者是周子雄的儿子周重凌,15岁,是实验中学的学生。

案发现场的女人:广西贺州灭门案侦破纪实

​被害的一家四口

看到死者家里如此血腥的现场,即便是做了多年刑警、勘查过无数现场的老刑侦,都感到有些接受不了。

警方侦查后发现,凶手并不是冲着钱来的,现场没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在床头柜和床底下放着一些现金和珍贵的首饰都还在。因此警方排除了抢劫或者盗窃杀人的流窜作案,最终认定此案为仇杀。

死者周子雄是贺州市地税局八步区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的妻子凌小云在当地也算是一个风云人物,生意做得不小,涉及水泥销售和开发房地产,因此夫妻俩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而他们子女周围的关系相对要简单的多,周雪16岁,刚刚读高一,长得很可爱,很漂亮的女孩子,小男孩在班上的口碑也是很好,警方认为不可能因为他们两个小孩子的问题,发生这么大的事情。

经过尸检,法医判断出4名死者死亡的时间是5月2日凌晨1:00至3:00之间,4个人都是在熟睡中突然被人杀害的,丝毫没有反抗的迹象。

警方找来了报案人,周子雄家的保姆。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住在周子雄家楼上,5月2日那天是死者周子雄的亲戚家办喜事,母亲和保姆本打算和周子雄一家同去,但是看到周子雄房门紧锁,以为一家4口没有起床,就离开了家先去吃喜酒,可是到了下午13点30分,还不见周子雄一家人的影子,母亲和保姆匆匆赶回家,这才看到周子雄夫妇倒在床上的血泊中。

广西公安厅最得力的刑侦专家赶赴贺州,成立专案组共同破案。经过对尸体受伤痕迹进行分析,法医认为,凶手是利用类似锤子的钝器和刀具同时作案的。一个人同时拿两种工具作案的可能性比较低,警方分析凶手至少是两人以上。

然而让专案组成员头疼的是,凶手竟然在作案之后,还清理了现场,用抹布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擦拭。

杀害4个人之后,面对连老刑警都觉得残忍的血腥现场竟然不慌不忙,还细致的清理了现场,凶手的胆大妄为,让每个专案组成员都感到吃惊,不过也正是因为凶手的这种表现,让警方推断出这一定是熟人作案。

警方现场得到的另外一个发现,也进一步证实了熟人作案的判断。警方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攀爬、门窗被破坏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是通过钥匙进入了死者家里,那么他必须要具备能够接触到死者家门钥匙的条件。

警方首先通过细致的侦查,搞清楚了周子雄一家居住的情况。周子雄家住的是1栋7层楼,1楼出租给了商铺,2楼、3楼、6楼、7楼都空着。4楼是周子雄一家居住的,5楼是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居住的,要是想进入周子雄的卧室、杀害他们全家,首先要进入这栋楼的大门,然后再进入4楼周子雄的卧室作案,因此警方断定犯罪嫌疑人应当是拥有周子雄家这栋楼的全套钥匙,否则的话他不可能顺利的完成作案。

顺着钥匙这条线索查下去,一定会有结果。

警方调查发现,周子雄家的钥匙一共是5套,他和她妻子各一套,保姆没有钥匙,周子雄的母亲有一套,还有两个小孩共用一套,还有一套是放在家里面备用的。

警方发现,死者周子雄家的5套钥匙全部都在家中,因此凶手使用的钥匙一定是另外配制的。民警在全贺州市进行了排查,看看近期是否有人去配过死者周子雄家的钥匙。可是问过了每一个配钥匙的点,并没有发现有人配过周子雄家的钥匙。

与此同时,警方开始排查最有可能接触到周子雄家钥匙的亲戚们。

周子雄这边是两兄弟和一个母亲,5月2号周子雄哥哥的女儿结婚,一直在忙于办喜事,没有作案时间,周子雄的母亲就是发现尸体的人,事发当天就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不愿见任何人。而女死者凌小云的母亲在听到消息后,也当场就晕了过去。

死者凌小云娘家一共兄妹5人,大姐早年已去世,除了死者凌小云之外,大哥、弟弟和小妹都和母亲一起住在1栋房子里。弟弟说他们兄弟姐妹关系都不错,小妹凌小娟跟姐姐凌小云走得最近,平时还一起逛街聊天,而且小妹凌小娟还把她所有的钱都借给姐凌小云去做生意,里里外外借了40万。

案发现场的女人:广西贺州灭门案侦破纪实

姐妹俩

​死者凌小云娘家这边亲人比较多,除了兄妹还有外甥、外甥女等很多人,他们是否接触过钥匙,要逐一进行调查,还需要一段时间,而此时专案组在案发现场又有了一个惊喜的发现。

杀人现场在4楼,而警方在6楼无人居住的房子里,竟然发现了一个穿着袜子的男性足迹。根据足迹推断,此人身高应该在1米6到1米7之间。

凶手作案的目标是4楼的周子雄一家,那他为什么要去没人居住的6楼呢?尽管这一点让警方暂时想不明白,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当中肯定有一个身高在1米6到1米7之间的男子,得到了这样的线索,警方继续围绕着现场进行侦查。

从案发那天起,这起案子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被网民们称为“贺州地税局长灭门案”,网上议论最多的就是周子雄地税局长的身份。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在猜测这个人是不是作恶多端,是不是欺压百姓,是不是敲诈群众,是不是得罪了太多人了?民警也带着同样的疑问,开始调查周子雄的工作单位。

与网上猜测有很大差距的是,周子雄并非多么高级别的领导,只是一个副科级的干部,一共只管6个人,调查也没有发现他在工作中有什么纠纷。

正当警方在琢磨着下一步的侦破该往哪个方向走的时候,死者的妹妹给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说姐姐一家遇害很有可能是因情而起。

妹妹凌小娟告诉民警,姐姐凌小云之前有过一次婚姻,就是因为与周子雄发生了感情,才结束了第1段婚姻嫁给了周子雄,但是婚后两个人感情并不是很好,而且分别都有了外遇。民警在对周子雄家保姆进行调查时也确认了死者周子雄夫妇感情并不是很好。

如果真的有情人存在,那他的确有可能会接触到钥匙,难道真的是因为在与情人相处中因爱生恨而导致了杀身之祸吗?警方迅速派出警力排查周子雄夫妇情人方面的线索。排查之后发现两人确实有情人,但是都没有深仇大恨,也没有作案时间,就逐步排除了。

不是工作纠纷、不是情杀,难道是因为经济矛盾而引发的命案吗?警方查看了凌小云的账本,发现她是一个心思极其细腻的女人,无论是公司还是家里的账目,都记得非常仔细,即便是买了一袋奶、一公斤芝麻都会记在账本上,因此她经济往来的关系在账本中也体现得非常清楚。

死者凌小云的生意伙伴中,没有发现有疑点的人,不过民警在排查中却发现亲戚中有一个人和凌小云在经济上有矛盾,而这个人就是死者凌小云的妹夫,也就是妹妹凌小娟的丈夫李凌。

警方之所以怀疑李凌,因为李凌当时是凌小云工地上的主管,管的事情太多,但是工资待遇太低,没有休息,而且李凌想提工资又得不到。

民警了解到,李凌以前在客运公司工作,后来辞职到死者凌小云的工地上干活,本来说好一个月2000元的工资,并且包吃包住,但是最后死者凌小云只给了妹夫每月1500元的工资,只包吃不包住,还经常拖欠工资。就在案发前一天晚上,李凌的妻子凌小娟还通过电话向姐姐凌小云要过工资,于是李凌的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尽管警方觉得李凌有嫌疑,但是李凌身高1米72,比警方推断的犯罪嫌疑人的身高要高出一些,而且他的足迹和现场留下的痕迹也不一样,于是只好先把这个怀疑搁到了一边。这个时候距离案发已经过去4天了,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落网。

在案发的第4天,也就是5月5日,贺州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5月8日,案发的第7天,警方决定加大悬赏力度,悬赏金额提高到了20万元。

已经过去一周了,还没有找到线索抓到凶手。案发现场周子雄家附近的居民都不敢出门,甚至有人搬离了那里,大家害怕凶手没有走远,自己再遭遇不测,恐怖的气氛,笼罩着贺州城内。

“贺州灭门惨案”震惊全国,全国差不多有2/3的电视台报道过这个案子,网上时刻有网民在追问,什么时候能够破案呢?专案组的压力可想而知,就在破案进行到第8天的时候,经过反复研究,现场的民警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这个线索让破案有了新的进展。

最初勘查现场时,警方就已经确定,凶手作案之后用抹布擦拭过现场,而刑侦专家进一步仔细勘查之后,发现抹布擦痕旁边隐约显示出半个鞋印儿。

而通过这个鞋印的大小,判断出这个鞋印应该是一个女的留下的。民警马上提取了那半个鞋印,发现这应该是一双女士拖鞋留下的。

经过死者母亲和保姆辨认,应该就是保姆留在4楼门口的鞋,但是这双鞋子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犯罪分子带走了。保姆丢失的鞋是37码的女士拖鞋,警方推断,有可能是身高1米65以下的女性参与作案。

难道这样的灭门惨案竟然有女人参与吗?专案组内很多成员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现场证据指向了这个方向。

于是警方开始排查死者周子雄夫妇身边的女性朋友和亲戚。

警方已经能够基本刻画出出现在现场的两个嫌疑人的形象了,一个是女性,身高不到1米65,另一个是男性,身高1米6到1米7之间,两人对死者周子雄一家很熟悉,能够接触到钥匙,而且和周家人有很大的矛盾,引发了仇杀。

已经是案发的第10天了,就在这时,一直在排查钥匙的民警,又给专案组带来了新的惊喜。死者凌小云的母亲在案发前四五个月,曾经在死者家里面的5楼住过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她当时肯定会有钥匙。

案发之后死者凌小云的母亲由于伤心过度,一直卧床不起,直到一周之后才配合警方的调查,她告诉民警,5个月前她在二女儿也就是死者凌小云家住过一段日子,感觉不习惯就又搬回来和小女儿凌小娟一起住。在死者凌小云家住的时候,她曾经有女儿家一整套的钥匙,后来她还钥匙的时候是委托小女儿凌小娟帮她去还的。也就是说凌小娟有接触钥匙的机会,也有机会去配钥匙。

凌小娟身高1米61,穿37码的鞋,正好跟出现在死者家的女嫌疑人留下的痕迹十分吻合。可是妹妹可能会对自己的亲姐姐下毒手吗?更何况所有的亲戚都说,妹妹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关系最好。

民警在案发后与凌小娟接触过4次,都没有发现什么疑点。凌小娟的丈夫说,在听到姐姐一家被杀的消息后,凌小娟也哭了,而且难过得吃不下饭。在案发之后的每天晚上,不会上网的凌小娟都会让他帮着登录网页,看看案件的进展和网友的评论,民警感觉这也算是受害者家属正常的反应,难道对凌小娟的怀疑是有问题的吗?专案组继续围绕着凌小娟进行调查,果然发现在案发当晚凌小娟有异常的情况。

警方调取了凌小娟的通话记录,发现她跟一个电话号码的通话次数比较多,包括案发当晚的晚上8点多钟,凌晨2点多钟,甚至一直到了3点、4点、 5点都有联系,机主名叫刘胜明。

原来凌小娟和凌小云还曾有过一个大姐,几年前去世了,留下了儿子苏可章和女儿苏洁,这个刘胜明正是女儿苏洁的男朋友。凌小娟这个当小姨的频繁的和外甥女的男朋友通话已经很反常了,而且通话时间还是在案发当天晚上后半夜的三四点钟,这更让民警觉得可疑。

而刘胜明的体态特征、身高、体重与现场6楼发现的赤足印反应的形态特征非常的吻合。

在案发现场,警方根据足迹,当初就锁定过一个1米6到1米7的男子,而刘胜明的身高和足迹刚好与此吻合。而更让民警感到刘胜明可疑的是,案发的当天晚上,他就和女朋友苏洁离开了贺州。两人连夜到了湖南,在湖南待了两三天以后就到了浙江的宁波,在浙江宁波待了两天又跑到了广东的东莞。

5月14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13天,民警赶往东莞,找到了死者凌小云的外甥女苏洁,还有她的男朋友。

这两个人是在宾馆被警方找到的,没多久,苏洁就交代这件事是她的小姨凌小娟干的。凌小娟和刘胜明到案之后交代,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也参与了作案。

案发现场的女人:广西贺州灭门案侦破纪实

​嫌疑人到案

历时18天,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了,但是案子破了更多的疑点却让公众猜不透。为什么这4个人要杀害周子雄一家4口?而且连孩子都没有放过,手段那么的残忍,更何况凌小娟还是凌小云的亲妹妹。她怎么能够下得了手?她和姐姐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怨恨呢?

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相差10岁,从小在矿区生活,两个人都聪明漂亮,被邻居们称为姐妹花,那个时候可能是姐妹俩最快乐的时光。

长大之后,姐妹俩的经历很是相似,都有过两段婚姻。姐姐凌小云结束了第1段婚姻,嫁给了税务局的干部周子雄,而当时妹妹凌小娟还处在第1段婚姻的甜蜜期,提起这段日子,凌小娟的口中充满着骄傲。

凌小娟说她的爱人在车管所管公章,谁有事儿都要找他盖章,连姐夫都让他三分。凌小娟在家里就像个女皇似的,被姐姐等家人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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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小娟的女皇梦

​妹妹凌小娟女皇般的生活并没有过太久,就因为种种原因和第1任丈夫离了婚,后来才认识了李凌,开始了第2段婚姻。此时姐姐凌小云已经开始做生意了,生活越来越好,家里盖了新楼,买了新车,而妹妹凌小娟为了照顾孩子,辞去了工作,丈夫李凌则在姐姐凌小云的手下打工。

离了婚以后,凌小娟整个人就变了,变得比以前更争强好胜了,嫉妒心比以前更强了,什么她都要比别人做得好,什么她都认为自己是对的。

亲戚们说,凌小娟和姐姐凌小云之间真正的矛盾是在经济方面,2000年姐姐凌小云投资水泥生意没有资金,妹妹凌小娟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钱借给了姐姐。

妹妹凌小娟说,姐姐是靠她的钱发的家,竟然最后没有给她分红,而且自己的丈夫在姐姐手下打工,也不按时发工资,因此心里很是生气,更让她心里不平衡的是姐姐的经济条件那么好,却不帮衬娘家人,甚至对母亲也不够大方。

姐妹两人都很要强,经常会为投资水泥生意的事儿、为家里家外的事儿吵架,渐渐的妹妹凌小娟内心的怨恨越积越深,于是她就找到了外甥女苏洁和外甥苏可章,商量着要怎么对付姐姐凌小云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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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洁分析小姨作案原因

苏洁说早在出事一年之前,凌小娟就已经开始计划杀人的事儿了,还一再要求苏洁配合她,由苏洁帮助她配好了凌小云家的钥匙,最后还让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苏洁的哥哥苏可章一同参与作案。

谁也没想到,居然是妹妹纠结了大姐家的孩子,把自己的二姐一家给杀害了!

凌小娟找苏洁等人商量过几次,一直在等待时机。2011年5月1日晚上,凌小娟打算给孩子订牛奶,但手里没钱,就给姐姐凌小云打电话,要自己丈夫的工资,不料却遭到了拒绝。

而且姐姐在电话里的语气,就像把凌小娟当成了一个乞丐一样,还说“我的孩子都不喝牛奶,你的孩子喝什么牛奶”。凌小娟说自己被激怒了,她就决定当天晚上下手。几个月前她就从母亲那里拿到了姐姐凌小云家的钥匙,然后让苏洁配好了给她,5月2日凌晨,她带好了钥匙和之前准备好的三把锤子、一把刀,叫上了外甥苏可章和刘胜明,凌晨1点,凌小娟用钥匙打开了楼门,进入了姐姐凌小云的家,上到4楼后,让苏可章和刘胜明杀害了姐姐一家4口。

凌小娟还想到5楼,顺便把周子雄的母亲也做掉,因为她知道,要是做掉周子雄的母亲,凌小云家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凌小娟的母亲继承了。但是那天晚上,他们怎么也打不开5楼的门,周子雄的母亲和保姆逃过了一劫。但是刘胜明还想到6楼看看是否还有其他的人,结果就在6楼的空房子里留下了那个穿袜子的痕迹,临走之前凌小娟还用抹布擦拭了4楼的作案现场,当时她穿着保姆的拖鞋留下了半个鞋印,此后他们4人带着凶器和拖鞋逃离了现场。

凌小娟还供认,他们把作案的凶器丢到了贺州一个大桥下的河里。

警方请来了打捞人员,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警方在河里打捞出了作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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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器

​随后警方又找到了嫌疑人刘胜明丢弃的死者家门钥匙。至此,案件的证据基本确定。

妹妹凌小娟一直在强调,她并不在乎钱,而是姐姐太在意钱,伤害了她们姐妹的感情,但事实上她在说服刘胜明参与作案时,曾提到过杀害了姐姐之后,母亲可以按照《继承法》分到一部分财产,到时候她就可以从母亲那里拿到一份,会给刘胜明30万的酬劳。

而作为母亲,当得知是自己的小女儿杀害了自己的二女儿时,凌家母亲又一次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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